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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边州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 “寻迹‘绿美延吉’ 共享城市记忆” 档案资料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年03月19日 15:12 发布者: 

    自“绿美延吉”行动启动以来,在州委、州政府的高位推动和驻延中、省、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首府延吉发生了一系列可喜变化。特别是今年是“绿美延吉”行动的收官之年,也是实现“三年大变样”目标的决战之年,为记录留存好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“绿美延吉”的奋斗历程,让群众切身感受“绿美延吉”行动所带来的深刻变化。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“四重”档案归集管理的要求,延边州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“寻迹‘绿美延吉’ 共享城市记忆”档案资料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  一、征集主题

    寻迹“绿美延吉” 共享城市记忆

    二、征集时间

    自发布之日起至今年底。

    三、 征集范围

    (一)照片类

    反映“绿美延吉”行动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,如游园广场、街路绿化、道路交通、河岸美化、雨污分流、老旧小区改造、城市亮化、文旅项目、特色文化商业街、“一街一品”和驻延中、省、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美化项目等场景的照片,以及志愿服务、校园宣传、街区文化等与之相关的活动和工作照片。

    (二)文字类

    反映以“绿美延吉”行动为主题创作的书画、诗歌、画册、图书等文学艺术作品,以及在“绿美延吉”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件、感人故事、人物访谈、经验总结、日记、信件等。

    (三)音视频类

    反映在“绿美延吉”行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新闻报道、人物采访、专题片、纪录片、随手拍等音视频。

    (四)其他类

    其他能够反映“绿美延吉”行动期间整个城市风貌、市民生活、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档案资料。

    四、征集方式

    无偿捐赠。鼓励向延边州档案馆无偿捐赠。符合征集范围的由延边州档案馆永久保存,归国家所有,并颁发捐赠证书。

    托管寄存。非国家所有,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,可由延边州档案馆无偿代为保管,所有权不变。

    复印复制。具有较高保存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档案资料,所有者或持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,可采取复印复制方式征集。

    录制口述。通过录音、录像等形式,收集亲历者、参与者、见证人对“绿美延吉”行动的回忆、感受和评价。

    五、征集要求

    征集的档案资料应客观、真实并权属清晰,附有简要说明,包括人物、时间、地点、事由等;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、原件,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,由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。

    六、征集成果运用

    通过上述方式征集的档案资料,原所有者或持有者享有优先利用的权利,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;对于具有重要社会教育意义的档案资料,延边州档案馆可与所有者或持有者联合举办展览或出版编研成果,并给予宣传报道与展示。

    七、 联系方式

    持有上述档案资料的组织或个人,可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档案资料发送给延边州档案馆。

    联系部门:延边州档案馆档案接收征集处

    联 系 人:乔培湛、池慧敏

    联系电话:0433-2817388

    电子邮箱:ybdazj@163.com

    联系地址: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197号

    邮政编码:133001

 

        初 审:池慧敏

        复 审:乔培湛

        终 审:王兆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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