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情况:1960年4月,州档案馆成立,与州档案管理处合署办公。1980年5月,州档案局成立,与州档案馆合署办公。2018年底,根据机构改革,原州档案局行政职能划转到州委办公室。州档案馆现为州委直属事业机构,正县处级,参照公务员管理,核定编制36人,内设办公室、综合处、档案接收征集处、党政档案管理处、历史档案管理处、档案利用接待处、档案编研处、档案保护技术处、数字档案管理处,及党办(人事处)。2023年12月,被国家档案局批准为“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”。2024年1月,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表彰为“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”。
馆舍情况:馆舍始建于1987年,2007年完成改扩建。改扩建后的馆舍集办公用房、业务技术用房和库房为一体,建筑面积7139平方米,设有总控室、机房、库房、展厅、查阅大厅、政府公开信息阅览室、接收室、消毒室、裱糊室、备份室、数字档案馆体验室等技术服务用房。总控室设有集成化总控平台,实时监控各种设备运行情况。馆内安装喷淋、烟感报警等消防、视频监控和电子巡更系统,配备密集架、防磁柜、气体灭火、恒温恒湿调控、门禁、漏水检测、动力环控、新风、消毒柜以及服务器、磁盘阵列、网络安全等设施设备,能够满足档案安全管理和档案信息化工作需要。
馆领导班子:党总支书记、馆长:康芬,副馆长、三级调研员:王兆伟,三级调研员:金雄杰